元旦过完后的第一周,中国互联网迎来一起大事件,牵涉了国民“快播”播放器、各大国内互联网公司、视频网站巨头以及亿万网民,当然包括笔者这类技术爱好者。
快播,是中国独创的一种网络P2P影音流媒体服务,和国内迅雷齐名,丝毫不逊于国外老牌的磁力、BT种子以及ed2k电驴网络服务,提供了强大的视频影音点播服务和下载服务。
不过随着版权意识的增强,国内迅雷卖身了迅雷看看、VeryCD资源站洗白,壮士割腕屏蔽了所有ed2k电驴资源、BT中国等社区纷纷关门、国内字幕组一一歇业、几大视频网站巨头一一成型,而快播依旧一枝独秀,没有及时顺应这股潮流,最终遇到了现在的麻烦事。
综合整个案件,最大的争议热点无非是涉及盗版、色情内容以及快播创始人的法律量刑,而后者无疑是本次大事件中主角,是有罪还是无罪?
公诉人要求的量刑如下:“王欣等人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清楚。使社会风气受到污染,民众精神受到污染,本案淫秽视频个数超过500个,情节特别严重,建议对王欣判处10年以上,并处罚金。4人均不认罪悔罪,请合议庭考虑。”
笔者认为,本次快播案件说难不难,说简单也不简单。例如生活中常见的例子,违法分子用民用快递公司的物流寄送违禁品,最终被查扣,有关部门要对快递公司进行整顿或处罚。
其中违法分子就是用快播发布盗版、色情内容,快递公司就是快播播放器,本次法庭审判就是整顿或处罚。
至于处罚或整顿,可以参考2010年互联网“腾讯QQ、奇虎360之争”,毕竟法律量刑一看情节、社会影响(比如360、QQ作为互联网巨头,利用技术手段要挟用户,社会影响很大);二看当事人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(同样是腾讯QQ、奇虎360之战,最终还是以谅解和罚款结束)。
至于公诉人要求的对个人刑法量刑,并没有足够的说服力,还需等待法院的下一轮审理。